行政處罰決定書(滬市監普處〔2019〕072019000947號)顯示,上海云汐醫療宣傳其旗下品牌“創立于2013年,已經在全國二十多個城市設立分公司”。經查,該公司實際成立于2015年12月,至案發未設立分公司;上海云汐醫療宣傳其經營的美容器材“是擊敗99%美容項目的拓客神器”、“為所入門店營業額月提升150%”;宣傳其品牌“是國內唯一擁有完整美業生態鏈的品牌”、“中國皮膚管理第一品牌”等。監管部門認為,上海云汐醫療無法對上述宣稱提供真實性證據,構成虛假廣告;還在百度推廣頁面發布含有“20天開店,30天回本”等對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的違法內容。
通報稱,上述行為違反了《廣告法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(二)項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,市場監管部門依據《廣告法》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等規定,責令上海云汐醫療停止發布違法廣告,并處罰款10萬元。
對此,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上海云汐醫療,電話一直無法接通。
天眼查顯示,上海云汐醫療成立于2015年,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,曹中梅為公司法人及董事長。上??崞髽I管理有限公司(“上??崞髽I管理”)是其大股東,曹中梅為上??崞髽I管理持股99%的大股東。2019年12月6日,上海云汐醫療變更為上海鏡面醫療科技集團有限公司。